现在有很多乡村旅游项目,在设置管理运营机制上往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:
1)单一主体主导,其他利益相关者服从;
2)主体之间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,积极性调动不起来;
3)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。
这三大问题处理不好使很多的乡村旅游科学治理或管理成为了空话。
5、市场意识有待提升
目前很多乡村旅游都是依靠行政手段在推动,忽视了市场构建和经营主体培育,最终成为难以持久运营的“空壳景区”。
此外,很多乡村旅游经营者的市场营销意识不强。很多乡村旅游经营者文化程度不高,对城市居民的旅游心态把握不到位,不擅长运用最新的营销渠道和方式,缺乏对项目的精心包装、策划和推介,导致市场辐射能力弱,知名度和影响力有限。
6、产业链断裂
很多乡村旅游区发展乡村旅游往往还存在一个误区,就是把人吸引过来就好了,至于村落如何可持续发展,思考不深入,在发展乡村旅游的时候往往鄙弃了一些传统的农业产业,如畜牧业、养殖业、手工业、苗木产业等等。除非当地本身具有发展旅游十分得天独厚的自然和人文景观,否则对旅游产业过分乐观,盲目崇拜是不可取的,且单一的产业结构都是十分危险的。
一般来说,每个乡村旅游点从事餐饮、住宿、土特产品的农户,不能超过总户数的40%,否则,将会形成产业链条中断。余下的60%农户可以从事养殖、种植、加工、手工艺品制作等工作,尤其是本地生态型餐饮原料的供应,一般一个农户需要8~10个供应户,产业链还可以以合同形式由本村延伸到周边从事乡村旅游的村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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